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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首頁 > 【Mr. Wisdom專欄】靜心生活、社會企業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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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可不可以分紅?
本專欄作者: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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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的時候參加了一個社會企業的國際會議,參與者包含了研究這主題的學者(佔最大比例)、社會企業的營運者與提供支持者(資金或是技術等),大概聽到了港、台、韓國、大陸、義大利、德國、日本等地的例子 。整體的說我覺得這場會議的狀態就反映出社會企業的多元化與各種可能性。 

英國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 網站上,對於什麼是社會企業,有著如此的定義:「社會企業是一種具有社會目標,同時在全英國及全世界推動持續性社會與環境改善的動態事業。」,多數共識好像是認為社會企業的特質以極簡單的兩個條件可以辨識;一為具企業的傾向──它們直接投入在市場中提供各式商品與服務。二是具有社會的目的──它們同時關切社會與(或)環境的改迼,諸如就業機會的開創、訓練或地方服務的配置,在價值上則以替地方社群建立工作技能的使命為主。在企業的手段上所開創的利潤則主要被重新投入在他們所設定達成的社會目標中,因此可以說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最大的差異即為利潤的分配機制。                                                                

 如同光譜的兩端,社會企業是融合了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產物;因此可以將社會企業的粗略分成兩大樣貌,亦即從事商業活動將利潤回饋至創設宗旨之非營利組織,或是將營業利潤回饋至社會目的之企業組織;皆可稱之為社會企業。

所以像幾乎眾所皆知的孟加拉鄉村銀行組織,提供小額信貸,在30年之間至少貸出了50億美金,幫助500萬的孟加拉人脫離貧困,特別是婦女獲得小額貸款,為他們創造經濟和社會發展機會;是企業型態的一種社會組織。或是像越來越多的非營利組織發現必須自籌財源才可永續經營,而且也發現許多人的困境,其實是源於失業問題,許多失業的族群可能是家庭問題、身心障礙者、單親婦女或是低收入戶等,或是因為失業成為家庭問題、身心障礙者、單親婦女或是低收入戶,這其實是一個雙向循環。因此非營利組織從「協助就業」,逐漸演變為「直接提供就業機會」或「創造就業場域」作為組織發展的重心之ㄧ,也希望透過經營事業的經費來源能夠彌補外來補助經費之不足。例如目前一些聘僱身心障礙或是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的協會或是基金會。

在這一場研討會當中,隨著案例與討論逐漸深入,最後發現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是無論哪一個國家,是企業或是NPO的組織形式,大家共同都回到三個問題上,按照討論激烈程度分別為:

1.社會企業可不可以分紅?如果不可以,為什麼?如果可以,怎麼

  分?

2.政府要如何看待社會企業?要不要有優惠政策或鼓勵措施?

3.未來每一個企業都會變成社會企業嗎?如果企業在意識到自己常常

  也是創造社會問題的一環之後,是不是會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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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網專欄內容及言論觀點僅為作者個人立場,不代表財富方舟立場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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